产地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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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安天下 |
加工定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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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满足企事业单位扑救和应急救援需求,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建队标准、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和执勤管理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以更好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原则,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抗御火灾等灾害事故的能力。 一、建队标准 (一)分级 微型消防站分为一类微型消防站和二类微型消防站。 (二)适用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微型消防站。 2、厂(场、园、院)区占地面积超过80000m2的单位,应建立一类微型消防站: 3、除应设立一类微型消防站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类微型消防站: (三)项目构成 1、微型消防站应具备值班备勤室、器材库等业务用房。微型消防站的场地和用房,可在满足使用功能需要的前提下,设置在单位建筑内恰当位置。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置。 2、微型消防站内应设外线电话和网络、广播系统,并按照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系统,其照度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 二、选址 (一)微型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1、应设在单位内便于人员、车辆迅速出动的部位; 消防车辆出入口两侧宜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隔离设施,距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不应小于50 m; (二)单位内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危险部位不宜小于200 m。 三、装备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满足扑救本单位内火灾和应急救援的需要。 (二)单位消防员防护装备由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组成。 (三)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车辆配备,应按照表1的规定。消防摩托车应符合行业标准,载人数不小于3人,并配备灭火剂、防护装备、破拆工具和其他随车器材。水罐或泡沫消防车的载水量不应小于1.5 t,随车器材装备可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表1?微型消防站配备车辆数 单位为辆
(四)单位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不应低于表2的规定,特种防护装备的品种及数量可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防护装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表2?单位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微型消防站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五)微型消防站应结合单位实际选择配备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等,其品种及数量可参考《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六)微型消防站应结合实际选择配备通信器材,其配备标准不宜低于表3的规定。通信器材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表3 微型消防站通信器材配备标准 D通信摄影器材配备标准
(七)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内和各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并配置相应消防器材。 1、高层建筑内应分区域设置消防应急战备柜,楼层间隔不得大于15层,总数不得少于2个; 2、超高层建筑应在每个避难层设置1个消防应急战备柜; 3、建筑间的器材放置点,应满足备勤人员从器材存放点到达任意事故现场不超过2分钟的要求。 四、人员配备 (一)人员数量 1、微型消防站的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配备数量不应低于表4的规定。 表4 单位防员配备数量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人员少于12人的,所有人员应全部为单位微型消防站消防员。 (二)人员构成 1、微型消防站应设队长1名,并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2、微型消防站每班(组)应由不少于3名消防巡查员和2名控制室值班员组成,并设班(组)长1名。3名消防巡查员负责灭火行动与巡查备勤工作,2名控制室值班员负责消防监控室值班工作。 3、微型消防站应明确1名通信员、1名安全员;驾驶员可兼任通信员。 (三)从业条件 1、单位消防员应为男性公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2、单位消防员上岗前应经健康体检,身体条件符合GBZ 221的规定方可录用。 3、单位消防员应经辖区公安消防大队培训合格,并在辖区消防中队备案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和扑救及应急救援业务。 五、管理训练 (一)日常管理 1、微型消防站由单位管理。 2、微型消防站的经费保障、岗位管理和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单位管理。 3、单位消防员应定期开展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 4、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对单位消防员进行在岗消防业务培训。 5、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考核奖惩。 6、微型消防站应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人员法纪观念和职业荣誉感。 7、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安全防事故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防事故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8、单位专职消防员应由单位自行统一着装。 (二)执勤训练 1、辖区公安消防中队负责对单位消防员开展灭火救援业务培训,落实联勤联训制度,定期对微型消防站执勤战备工作进行督导,包括人员在位情况,装备保养情况和制度落实情况。 2、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确保24 h值班(备勤),值班驾驶员数量不应少于本站消防车总数。单位专职消防员可执行不定时工作制,采取轮休调休等适当方式,确保休息休假权利。 3、微型消防站可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建立执勤训练制度,积极开展业务训练,规范执勤行动。 4、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器材装备检查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护保养。 5、微型消防站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在1分钟之内到现场核实火警,并立即出动,在3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置。 (三)标牌标识 微型消防站称谓:××(单位名称)微型消防站。 六、职能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单位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建设。 (二)有条件的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和相邻多个单位联合建立的微型消防站,可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 (三)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管理,应遵循利于执勤值班、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四)微型消防站应承担以下任务: 1、根据火灾报告、救援求助,及时赶赴本单位现场实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熟悉所在单位的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3、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模块化管理要求,履行单位“大模块”工作职责。 (五)岗位职责 1、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2、微型消防站班(组)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本班(组)开展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 3、微型消防站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2)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3)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消防车辆的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4、微型消防站通信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2)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3)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4)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 (5)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5、单位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基本情况;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附件2 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 村居微型消防站是指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建设的志愿消防组织,主要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 一、站点及人员配备标准 村居微型消防站站点应设置在便于志愿消防队员在接到出动命令时,可快速到达辖区边缘的固定场所。配备值班床位2张,配置队伍不少于8人,可由保安或治安联防队员兼任。各区、县级市在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时,应加强与社区现有应急救援资源的整合和协同配合。 二、值班备勤及训练标准 村居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每班不少于2名队员。所有队员必须接受公安消防队的业务指导,经培训后上岗执勤。 三、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村居微型消防站的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设置储物架或储物柜,将所有器材装备分类摆放,确保整洁有序。 村居微型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配备标准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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