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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宏乘无人驾驶汽车 律师:造成严重后果需担责

   2017-07-06 1990
核心提示:7月5日,一段百度CEO李彦宏乘坐无人驾驶汽车的视频引发网络关注。对此,交管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现行法规不允许无人驾驶汽
          7月5日,一段百度CEO李彦宏乘坐无人驾驶汽车的视频引发网络关注。对此,交管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现行法规不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将介入调查。

今日上午举行的百度AI开发者大会上,百度CEO李彦宏直播了一段乘坐无人驾驶汽车的画面。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网传一段时长约1分钟的视频中,李彦宏声称,自己正在五环路上赶往会场,车辆在自动驾驶状态。画面中的李彦宏坐在副驾驶位置,汽车驾驶座位上并没有人,方向盘自动控制行驶方向,李彦宏言谈间很轻松。

随后,针对无人驾驶汽车上路的情况,有媒体报道称,交管部门已经获悉相关情况,正在就此展开调查。有交管局内部人士称,现行法规并不允许无人驾驶上路。

截至今日下午,百度方面尚未对此事进行回应。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16年3月2日,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李彦宏就曾在“两会”期间给出“加快制定和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政策法规,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提案”,其中提到,无人驾驶汽车在中国是一种新生事物,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其发展成为不容忽视的难题。而在2016年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百度研发的无人驾驶汽车首次进行了载客上路试验。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告诉新京报记者,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尚未对无人驾驶机动车辆这一情况进行具体规定。根据道交法规定,机动车必须由合格的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驾驶。此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司机驾车时接打移动电话将被记2分。在王永杰看来,这一规定的初衷是规范驾驶行为,即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双手不得离开方向盘。而在无人驾驶的环境下,驾驶员双手完全不接触方向盘,不对机动车进行控制,可视为一种更严重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一旦自动驾驶失控,导致严重后果,车内乘员或承担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对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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