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安庆市交警部门在现场发现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后,将询问违法当事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填写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和罚款收据。对于违法当事人不愿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选择协助维护交通秩序30分钟。
通过监控非现场发现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话、短信或信函等方式通知违法当事人15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曝光,同时通报、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居委和市文明办。对于违法当事人不愿接受罚款处罚的,违法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协助维护交通秩序30分钟。
交通违法当事人经通知不接受处理或现场阻碍、拒绝管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把违法信息推送至“市级信用平台”予以公开,实施联合惩戒。交通违法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驾驶证申请、机动车登记、通行证核发、安全信息证明等业务时,对存在违法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先行接受处理。对于举报违法行为被查实的,举报的市民将被奖励 50元。
据某专家透露,交警部门通过视频监控、电子警察、人脸识别技术手段采集的交通违法信息,经科技部门审核,确定违法当事人后,可以作为处罚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