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推进本市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加快人工智能产品市场推广和应用,日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并在经信委网站上公示。笔者注意到,专项支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达到2000万元。根据实施细则内容,专项支持资金重点支持包括拓展融合应用、发展核心产业、加强数据支撑等方向。应用范围扩大至制造业及相关服务业在远程检测、预测维护、仓储物流、影像分析、决策辅助等场景;计算机视觉、语音语义识别、认知计算、自然语言处理、人机交互等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
支持的产业包括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自动驾驶技术;智能工业机器人和服务机器人;智能家居产品、安防产品、无人系统等。此外,在智能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深度学习通用处理器芯片、智能工业传感器等也在专项支持范围内。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中明确,大数据方面的建设也在支持范围内。包括构建基于数据收集、交易流通、传感采集等多渠道数据资源汇聚平台;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平台,以及政务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
细则还明确,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总投资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总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此外,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信用管理。在项目申报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记录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评估等阶段的失信行为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据了解,此实施细则从12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