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国家启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第二年。这一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档加速,面临一个相对集中的三期叠加利好背景,一是处于战略机遇期;二是起步成长期;三是创新发展期。国家信息中心主任程晓波表示,2017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发展速度非常显著,城市水平和运行效率得到较大提升,已经日益成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优秀的范例或者是实践的载体,我国智慧城市正处于从起跑、并跑到迈向国际先进水平的新的阶段。
同时,这一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也首次完成了对国内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评价,并发布了《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报告2017》。依托该报告,新华网对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进行年终盘点,推出系列文章。
来自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部际协调工作组的数据显示,此次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填报系统采取自愿原则,截至2017年7月28日,全国共计24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启动填报,其中220个完成申报。评价指标体系包含8个一级指标,64个得分点,近200个填报数据项。评价结果,共得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十大结论。
一、我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处于起步阶段
《报告》显示,220个城市平均得分58.03分,最高分84.12分,最低27.09分,220个城市过半处于起步阶段。
根据总分,工作组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分为四个成熟度:准备期(0-55);起步期(55-70);成长期(70-85);成熟期(85-100)。
据了解,220个城市,93个处于准备期;86个处于起步期;41个处于成长期。
而从区域分布来看,中东部城市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上整体先行。评价总分前100名的城市有85个集中在人口密度对比线以东。
二、新型智慧城市市民获得感有待提升
调查结果显示,220个城市市民体验调查得分整体不高。平均分为63.71分,最高分为71.00分,最低分为54.90分。其中杭州、常州、无锡、舟山等四城市处于第一梯队。
三、大部分参评城市建立了新型智慧城市工作机制
数据显示,186个城市建立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组织机构;185个城市的组织机构有实质工作内容;135个城市将管理机制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154个城市建立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32个城市有第三方运营机制。
这些工作机制的建立,强有力的促进了新型智慧城市工作的开展。
四、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
评价结果显示,评价得分与城市人均GDP呈明显相关性,相关系数为0.58,即人均GDP越高,城市评价得分越高,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成效越好。
五、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出现集群化特征
评价结果显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集群化特征明显,主要集中在长江经济带、西南片区、东北区域、丝绸之路经济带等。其中,长江经济带最具有代表性,区域内11个省市的参评城市平均得分为61.86分,高于平均得分58.03。
六、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发展不均衡
以省域来看,各省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均衡性。总体来看,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江西等省份城市排名靠前,中部省份表现良好。
此外,不同领域的发展也不均衡。其中,网络安全发展得分率最高,为78.14%,信息资源和惠民服务得分率较低,分别为40.09%和51.38%。
七、惠民服务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关键导向作用
评价结果显示,惠民服务与其他一级指标具有广泛的相关性,其与精准治理、智能设施、信息资源、改革创新和市民体验的相关系数均大于0.5。这表明,惠民服务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风向标。
八、信息资源基础保障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评价结果显示,信息资源对评价得分影响显著。在一级指标中贡献度为0.177,仅次于惠民服务,也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要长期、持续的重要方向。但需要指出的是,信息资源的得分率较低,基础保障作用并未发挥出来,信息资源在分领域(一级指标)中平均得分率最低为40.09%。
九、新型智慧城市将建设公共服务便捷化初见成效
评价结果显示,惠民服务得分率为51.34%,已经取得明显进展;而市民的得分为63.71分,调查结果反映了公共服务的成效初步得到市民的认同。
十、移动互联网是提升惠民服务的主要渠道
移动互联网服务公众使用率明显影响城市得分评价,两者相关系数为0.49。此外,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提供情况与众多三级指标具有明显相关性,是提升城市服务的关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