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发布的《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办发[2018]14号)中,PPP条例第二次列入立法计划。有效的法律体制是化解PPP项目运营风险,提高PPP项目运作效率的重要保障。市场普遍认为PPP条例第二次列入立法计划,将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PPP模式逐步走向正轨,对智慧城市建设来说具有推进作用。由于智慧城市建设涉及体量较大,在公共服务需求迫切、政府财政收入紧缩、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的背景下,PPP已经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模式之一。中国PPP第一人王守清教授表示PPP模式有助于缓解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资金紧张的困局。以PPP模式让企业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之中,政企各司其职,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可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增添新的动力源。
PPP模式的出现让智慧城市投资将逐渐由单一的硬件基础设施投资,向多元的软硬件一体化投资方式上过渡。政府部门对智慧城市项目中软件技术实力和所提供的核心功能将有越来越高的要求。未来,拥有ICT核心能力的企业将在PPP迅速落地的2017年获得较快增长。
近年来,以PPP模式为主的智慧城市实质性合同也在逐步增加。截至2017年7月,在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智慧城市PPP项目已有57个,项目投资额最大的高达48.69亿元,广义智慧城市PPP项目已有136个。随着PPP项目的持续推进,智慧城市行业的景气度将继续维持。
从细分领域分析,智慧城市的项目大多数以政府综合应用为主要的建设方向,公安及交通领域占比较大。在区域分布上,我国智慧城市类PPP项目在地域间分布不均,山东、贵州、河南、云南、安徽、内蒙等省份的项目数量占比较高。按照IDC分析,智慧城市建设有2万亿的投资规模,目前入库项目总投资规模仅占其不足3%,未来智慧城市PPP建设模式还有巨大的拓展空间。
在智慧城市建设中采用PPP模式已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政府部门开放数据的积极性低,项目公司获取数据的难度大;项目信息安全问题突出,数据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商业性开发较少,政府仍将面临较大的财政支出压力;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层次不齐,影响项目建设质量等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英表示,未来应通过逐步探索健全PPP项目合作配套的政策措施,控制PPP的潜在风险。要根据PPP项目的运行进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合作双方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消除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顾虑。
结语:“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所需资金巨大,涉及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等多元主体,涵盖投融资、建设、运营、监管等过程。未来的政企合作仍将是一个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