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我们的无人机产业无疑是一个很有优势的产业,为什么这么说呢,有四点原因:第一是已经形成了产业规模,“我们去年做了一个全国各地的统计,全国整机企业大概300多个,产值规模在2017年达到了230亿,年销售300万架,增速67%,基本形成了以深圳轻小型多旋翼、以北京科技研发、以成都大中型制造固定翼为特点的集聚区,当然,随着一年的发展,这些集聚区现在也在有所偏移,包括科技研发像西安现在有包括京东等”;
第二个原因是这个产业是有技术的产业:包括无人机的飞控、传感器、智能芯片、集群飞行技术都有所突破。我们通过产品和产量统计,共有一千多种产品种类,在300万架销量里,包括支持电子识别的,支持电子围栏的,自主控制的,都占有一定的比例;
第三是有市场的,包括很多金融企业、物联网企业、互联网巨头都在纷纷投资无人机企业。从历年的融资额来看,现在每年融资额都在5亿美元左右。“我们去年年底也做了一个工信部‘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用无人机到2020年将达到600亿,到2025年将达到1800亿元,这是整个市场规模”;
最后一个原因是有影响,尤其是大疆消费级轻型无人机,已经占据了世界70%的市场份额,但我们说的无人机领域的领先,其实大多数时候说的是消费级的领先,在中大型无人机方面,我们的技术还有一定的差距。
我国无人机产业的发展,目前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黑飞”、扰航事件频发,影响产业发展。无人机为什么会有这些问题发生?金伟说其实就是四个“缺”:缺法规、缺标准、缺宣传、缺反制。
目前,无人机的政策在不断完善,管理也在不断地规范和加强,特别是最近两年,也相继出台了很多的政策,包括工信部、民航局的规章制度、一些适航的规定、经营管理办法、管理暂行条例等都在不断地制定。可以说,围绕无人机发展的一些问题,世界各国都在加强管理,欧美是基于运行的风险管理,也就是说,无人机只是一个产品,需要管理的是飞行行为,所以需要对其运行进行风险评估。虽然我们整体的思路已经比较明朗,但无人机管理部门特别多,算下来,一共有28个部门在管理无人机,“哪个部门管哪些,可能在座的也没有几个能够说明白。”
另外一个是整个管理体系还没有建立,包括需要的法规出来后,下面的规章、管理流程、办法、监管的要求规范、一些标准等等都没有;监管的新手段比较欠缺,包括可能很多地方还靠公安去抓、群众举报,把无人机产品作为危险产品在管理,这其实是不对的。另外就是配套的法规标准滞后。如果无人机管理没理清楚,可能最后无人机就飞不上天,没法应用到我们的生产生活当中。现在无人机管理的整个架构,是我们通过国家空管委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规定所梳理总结出来的,包括围绕人(驾驶员管理)、机(无人机系统管理)、环(飞行管理),但这个还是比较复杂。
这是从监管的制度说。
从监管的技术说,目前分为两类,一个是合作目标的监管,另外一个是非合作目标的监管。目前合作目标好监管,只要加入民航局的八朵云,国家就看得到,好监视。目前,监管部门云系统有公安、民航以及企业自有的监管平台,比如大疆的司空系统。对于非合作目标的管理就比较复杂了,包括如何探测、识别、定位、反制,手段多种多样,目前比较复杂的是如何把非合作目标变成合作目标。未来的监管,肯定是越来越常态化体系化,监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将更多考虑产业发展的需要,更多地是要推动产业的发展和行业应用。去年工信部发布的“指导意见”,是唯一的一个从国家层面来推动无人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里面提出了8点措施,其中有5条是跟促进产业发展相关的。国家的法规、政策的制定都会尊重企业的意见,希望企业不要只盯着市场的发展,也多关注一下国家法规政策的制定,多参与一些这样的事情,可能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以及行业管理都会有很大帮助。
我们提出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安全监管平台,探索建立企业、地方和国家三级管控平台体系,加强无人机安全管控平台技术研究,加快与现有的监管平台技术融合,实现全局实时管控。包括把一些专用的平台,比如民航的平台、公安的平台、工信的平台,衔接起来,再把一些地方的平台和相关信息衔接起来,最终实现整个无人机终端,包括无人机产品数据和人员飞行数据的全方位监管,当然这些技术手段都需要使用包括我们的北斗、4G和未来的5G,以及wifi等新的手段,通过管控平台,实现人机绑定和在线激活。最终的目标是加快实现跟有人机的管控融合,实现实时管控。
针对法规标准和规章,我们还需要加快法规标准制定,建立安全检测认证体系。轻微性的无人机,不需要适航,如何来管理,就需要简单的认证,对产品的安全性提出一些措施,包括尽快制定完善无人机管理暂行条例,这是顶层的法规。完善配套规章、标准、技术和监管平台、系统、设施等。加快标准制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无人机身份识别、管控平台建设、产品安全性要求、飞手培训、试飞检测等标准,推动建立无人机安全检测认证体系;推动建立一批专业检测认证服务机构,促进更多的无人机成为合作目标。
说了这么多监管的问题,但不是要让监管阻碍了产业发展。包括反制设备,也需要加强规范其开发和使用。
无人机产业的的发展,需要鼓励创新,不仅要推动技术创新,还要推动应用创新(推进到植保 、物流、测绘、巡检、应急救援等各行业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民用无人机租赁、保险、培训等生产性服务发展)、产业协同创新(在高集成度芯片、下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精确卫星定位等领域开展协同创新,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和无人机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和新技术结合,推进飞控/避障等系统、传感器/摄像机等机载设备和机械增稳云太等配套业协同发展。)这也是我们的“指导意见”里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