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Alphabet、苹果、AT&T、Charter Communications以及Twitter等向参议院商务委员会一致表示他们将支持新的联邦隐私法规。
这些公司支持让用户拥有他们对自己数据的控制权,对数据如何使用的透明性以及删除他们数据的能力。个人数据包括网页浏览历史以及其他消费者数据。
商务委员会主席参议员约翰·桑恩(John Thune)说,他正在制定立法但同时承认今年不太可能获得通过。行业“希望有一个全国性的方法,而非50个州各自不一的方法。同时我也认为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机会,也表明他们必须坐下来与我们商量并为此提供良好的解决方案,”桑恩说。
桑恩希望在今年末的时候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消费者群体的意见。
民主党参议员认为,立法需要更加严格的条款。
民主党参议员布莱恩·沙茨(Brian Schatz)指出,科技公司虽担心州法律带来的影响但仍需要支持更稳固的联邦隐私法。
今年6月份,加州州长杰瑞·布朗(Jerry Brown)签署了一项数据隐私立法,旨在让消费者对公司如何收集和管理他们的个人数据有更多控制权。Alphabet旗下的谷歌和其他大型公司均对该立法提出反对,理由是过于繁琐。该立法将于2020年生效。
亚马逊副总裁安德鲁·德沃尔(Andrew Devore)在听证会上说,加州的法律制定仓促,其对“个人数据”的定义超过了实际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结果导致该法律不仅令人困惑也难以遵循,甚至还可能会破坏重要的隐私保护措施,”他说。
大量的数据隐私泄露已然危及数百万美国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用户的个人数据,包括大型零售商以及信用报告机构Equifax的数据泄露。
“州法律先行出台是好事,”沙茨说,“只有州法律行得通,你才能最后实现自己的目的。”他还说民主党不会以“一个非进步的联邦法律取代进步的加州法律”。
但这里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是否有权制定隐私法规。
各大公司没有排除支持FTC制定法规的可能性,但也表示希望看到更多细节。
美国商务部周二表示,在欧盟和加州均采取严格的新规定之后,他们也在为如何制定全国性数据隐私法规征求意见。
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于今年5月生效。违反该隐私法规现在可最高导致全球收入4%或2000万欧元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惩罚不再是以往的几十万欧元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