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材料和方法
(1)收集和分析某汽车制造企业对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及组织管理理念和方法。
(2)收集国内外相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
(3)归纳和总结汽车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实践和经验。
2 生产工艺流程
该企业主要生产流程为: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各主要生产单元的流程如下:冲压车间:备料→开卷→校平→剪切→落料→进库。焊装车间:地板焊接→左右侧围焊接→车身主焊接→调整←4门2盖焊接。涂装车间:前处理/电泳→涂密封胶→涂PVC胶→喷中胶→中涂烘干→面漆喷涂→喷蜡。总装车间:电装→内装→底盘装配→外装、复合保证→发动机装配→外观检查→速度检测→路面检查→返修(补漆等)。
3 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
3.1 主要危害因素
该汽车制造企业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毒物、噪声、高温等,各生产单元的职业危害因素
3.2 主要防护措施
3.2.1 防尘毒技术措施
(1)焊装车间采用焊接机器人、悬挂点焊机和一氧化碳焊机,每台焊机旁设置1台焊烟单机除尘机组,进行局部排烟净化。车间屋面采用玻璃钢屋顶通风机进行全室通风,换气5次/h。同时设置20台烟尘净化机,对废气进行净化处理。
(2)涂装车间全部采用引进设备,车身外表面中涂及面漆为机器人自动静电喷漆;喷漆室为上送风、下排风,漆雾经废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在水循环处理系统中加入微生物处理剂,可吞噬掉过喷漆雾中90%的有机溶剂和80%的油漆;电泳烘炉和喷漆烘干炉产生的有害废气经工艺设备自带处理装置直接处理后排入大气。车间屋面采用玻璃钢屋顶通风机进行通风。
(3)总装车间整车检测、调试工艺设备自带尾气收集装置,处理后排到室外,同时设地沟进行局部机械排风系统,总排风量为10m3/h。车间屋面采用玻璃钢屋顶通风机进行全室通风,换气4.5次/h,排除逸入的汽车尾气。
3.2.2 防噪措施
将空压机室单独隔开,在风机室和空压机室的内墙面和顶棚采用吸声材料和采用隔声门等综合治理方式。
3.2.3 防暑措施
涂装车间烘干生产线为自动化生产线,工艺设备自带排风系统,锅炉房选用全自动燃气锅炉,控制室单独设置。
生产车间以自然通风为主,同时加设屋顶风机进行全室通风换气;车间内设吊扇、壁扇,办公室设分体式空调进行夏季防暑降温。涂装车间喷漆室和烘干室自带通风设备。
4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
4.1 有毒物质
从工艺过程中的物料和产品分析来看,拟建项目存在的有毒物质有硫化氢、氨、臭氧、二氧化硫、氯气、盐酸、氢氧化钠、六氟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锰、甲醛、正己烷、丙酮、乙醇、苯、甲苯、二甲苯、醋酸丁酯、醋酸乙酯等。
由有毒物质检测结果可见,绝大多数的检测点符合标准要求,但是由于作业现场通风措施不力,涂装车间喷密封胶工位苯浓度超标近10倍。
4.2 电焊烟尘
电焊烟尘是使用焊机的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其主要存在于焊装车间焊接操作中,而涂装车间擦净工位存在铝合金粉尘。
根据现场检测结果,焊接操作岗位电焊烟尘和涂装车间擦净工位打磨扬尘在国家标准限值之内,在现有防护措施下可满足防尘要求。
4.3 噪声
主要噪声源包括两种:一种为冲压机、空压机、打号机、焊机、各类泵等产生的机械动力性噪声,其中冲压车间多台冲压机平行排列,工作时噪声表现为连续性噪声;另一种为各类风机产生的气体动力性噪声。
由噪声检测结果可见,在所有噪声工作地点中冲压车间操作工位均超过限值,装焊车间、涂装车间和总装车间也有部分工位超限;而在非噪声工作地点中装焊车间后门安装总成工段休息室因设在车间中央且为无顶简易隔间,其噪声超过标准要求。
4.4 电磁辐射
通过变电站产生工频电场检测结果统计情况看,都能满足标准的要求。而拟建项目变电站与类比现场的一样,故在短时间远距离接触不会产生严重危害。
焊装车间机器人焊接、点焊机和一氧化碳保护焊等焊接设备操作过程中会产生紫外线危害。但现场工人操作均配备防护眼镜和防护服,使焊接对人体危害大大下降。
5 个人防护措施评价
冲压车间和装焊车间接噪工人均未佩戴护耳用品。应该为噪声较大的各岗位劳动者配备声衰性良好的护耳器;应为接触高温作业的岗位劳动者配备隔热服、隔热面罩等个体防护用品;应为接毒岗位劳动者配备防毒口罩、呼吸器、眼镜等个体防护用品;接尘工人应佩戴防尘用品。
对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应加强监督,并定期检查、更新。
6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评价
虽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为安全环保科),但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尚有待完善,比如职工岗前与岗中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病年度防治计划,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等等,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提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因此拟建项目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上述相关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健康监护评价调查结果:
(1)企业的安全环保科定期对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接触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委托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了体检。
(3)为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的职工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 结论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检测,确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硫化氢、氢氧化钠、盐酸、甲醛、六氟化硫、苯、甲苯、二甲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丁醇、乙二醇、电磁辐射、二氧化锰、电焊烟尘、噪声、高温等。除了冲压车间和涂装车间部分操作岗位噪声强度和苯浓度超标外,大部分作业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规定限值之内。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寻找替代的低毒或无毒密封胶,并加强现场通风措施,加强对接毒工人的个体防护措施。
(2)噪声较大的作业点(冲压车间、焊装车间和总装车间部分操作岗位),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与防范,如在冲压车间和焊装车间设置隔音休息室,提供声衰性能良好的护耳器,并合理安排劳动用工,减少接噪时间。
(3)焊接作业中产生的二氧化锰属于高度毒害物质,企业应加强焊接作业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管理,如局部排风,加强个体防护(提供防毒口罩),合理用工减少接触时间等。
(4)涂装车间和焊装车间的事故排风次数不小于12次/h。
(5)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健康检查,建立完善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覆盖面应涉及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卫生标准限值的作业人员,应作为重点监护对象,加强对其职业病的预防与监控。
(6)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坚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定期评价与监督管理。
(7)企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8)建议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的管理,对高噪声的设备和环境采用综合降噪的措施,并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制定相关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
(9)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涂装车间涂胶作业点和冲压车间冲压操作位)。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主要噪声源包括两种:一种为冲压机、空压机、打号机、焊机、各类泵等产生的机械动力性噪声,其中冲压车间多台冲压机平行排列,工作时噪声表现为连续性噪声;另一种为各类风机产生的气体动力性噪声。
由噪声检测结果可见,在所有噪声工作地点中冲压车间操作工位均超过限值,装焊车间、涂装车间和总装车间也有部分工位超限;而在非噪声工作地点中装焊车间后门安装总成工段休息室因设在车间中央且为无顶简易隔间,其噪声超过标准要求。
4.4 电磁辐射
通过变电站产生工频电场检测结果统计情况看,都能满足标准的要求。而拟建项目变电站与类比现场的一样,故在短时间远距离接触不会产生严重危害。
焊装车间机器人焊接、点焊机和一氧化碳保护焊等焊接设备操作过程中会产生紫外线危害。但现场工人操作均配备防护眼镜和防护服,使焊接对人体危害大大下降。
5 个人防护措施评价
冲压车间和装焊车间接噪工人均未佩戴护耳用品。应该为噪声较大的各岗位劳动者配备声衰性良好的护耳器;应为接触高温作业的岗位劳动者配备隔热服、隔热面罩等个体防护用品;应为接毒岗位劳动者配备防毒口罩、呼吸器、眼镜等个体防护用品;接尘工人应佩戴防尘用品。
对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应加强监督,并定期检查、更新。
6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评价
虽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为安全环保科),但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尚有待完善,比如职工岗前与岗中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职业病年度防治计划,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等等,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未提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因此拟建项目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上述相关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健康监护评价调查结果:
(1)企业的安全环保科定期对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接触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委托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了体检。
(3)为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的职工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 结论与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检测,确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氨、硫化氢、氢氧化钠、盐酸、甲醛、六氟化硫、苯、甲苯、二甲苯、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丁醇、乙二醇、电磁辐射、二氧化锰、电焊烟尘、噪声、高温等。除了冲压车间和涂装车间部分操作岗位噪声强度和苯浓度超标外,大部分作业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规定限值之内。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寻找替代的低毒或无毒密封胶,并加强现场通风措施,加强对接毒工人的个体防护措施。
(2)噪声较大的作业点(冲压车间、焊装车间和总装车间部分操作岗位),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与防范,如在冲压车间和焊装车间设置隔音休息室,提供声衰性能良好的护耳器,并合理安排劳动用工,减少接噪时间。
(3)焊接作业中产生的二氧化锰属于高度毒害物质,企业应加强焊接作业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管理,如局部排风,加强个体防护(提供防毒口罩),合理用工减少接触时间等。
(4)涂装车间和焊装车间的事故排风次数不小于12次/h。
(5)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健康检查,建立完善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覆盖面应涉及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卫生标准限值的作业人员,应作为重点监护对象,加强对其职业病的预防与监控。
(6)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坚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检测、定期评价与监督管理。
(7)企业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8)建议企业加强职业卫生的管理,对高噪声的设备和环境采用综合降噪的措施,并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制定相关项目的事故应急预案。
(9)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涂装车间涂胶作业点和冲压车间冲压操作位)。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