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企业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
其中提到,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 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培训教育,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督促企业加强生产经营场所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防止发生职业病。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所有企业都要建立生产安全 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所在地安全生 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任务指出,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同步协调发展。加大“三改一拆”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 条件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督促企业建立岗位安全知识、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教考分离,对发生事故的要 依法倒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此外,各级政府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失信记录、“黑名单”、诚信信息公布等制 度。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 止,安监、工商、金融、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人力社保、海关、公安、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在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理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的关系,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 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要在长途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 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交通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 存、运输、销售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