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次检查的重点是严肃查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活美容机构超出许可,美容服务项目开 展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医疗美容广告。同时,以医疗广告为线索,对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的医疗机构和生活美容机构(包括美容院、美容美发店、减肥机构等)进行综合执法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按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要求,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