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指出,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加强制造业质量品牌建设是提高供给质量、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的坚实基础。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发展,目前我国已建立起门类较为齐全的制造业体系,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但是制造业质量水平和品牌影响力仍然滞后于规模的增长,供给体系结构还不适应国际中高端产业竞争需求。
在2018年进行的《实施意见》起草前期调研活动中,企业和专家普遍认为,质量违约成本低,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有所淡化、优质优价环境尚不完善是当前制约制造业质量提升的主要瓶颈。
为打破制约制造业质量提升瓶颈,增强质量提升动力,《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引领。发挥先进标准对产业政策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行业质量整体提升。健全工业产品及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认证工作,确保质量安全。优化推荐性标准供给,引领质量梯次化发展。鼓励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多层次市场需求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推进先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提高上下游产业标准协同性和配套性,推动建立覆盖全产业链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标准群。支持地方开展标准领航产品认定工作,支持行业和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与国际产业中高端对标,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企业专家普遍反映的优质优价环境尚不完善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推动优质优价。推动质量分级与产品标准、计量测试、检测、认证技术有效衔接。在重点行业推进完善产品质量分级分类团体标准制度,建立重点产品质量分级发布机制。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建立全流程质量能力与产品大数据相结合的动态质量分级评价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开展质量分级评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科学消费。推动建立质量分级评估市场化采信机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保险机制。加大产业政策和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推动发布政府优质优价采购目录, 培育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
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开展质量兴业、质量标杆、质量对比、品牌培育等活动,营造良好的质量品牌发展环境。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加强标准引领、推动优质优价、树立品牌形象、引导资源投入等方面创新工作模式,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