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风防尘:它是稀释和排除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累积的有效措施,要有合理风速,将风速控制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并尽量靠近最优排尘风速(最低排尘风速为0.25-0.5m/s,最优排尘风速为0.5-2.0m/s)。合理的风量,使风量在满足各用风地点所需量的同时,尽量降低风速。
2、冲洗巷壁、清扫和刷白巷道:设计要求在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进行冲洗,冲洗时,对巷帮、顶部、底部及巷道支架均要冲洗干净,水压一般为300~400KPa。井下巷道定期进行清扫和刷浆工作,并运出巷道内沉积的粉尘。
3、井下煤仓、溜煤眼、输送机和其它转载地点都设有自动喷雾洒水装置,以有效控制粉尘的飞扬,使其湿润后迅速沉降。该方法简单易行有效,降尘率一般可达30~60%。
4、巷道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各溜煤眼保持一定存煤,不许空仓作业。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皮带上山溜煤眼处必须设置观察孔通风,确保皮带头处有效通风。
5、放炮使用水炮泥,水炮泥是将盛水的专用塑料袋填于炮眼内。设计有完善的防尘消防洒水供水系统,并有过滤或沉淀装置,以保证水质清洁。
6、个人防护: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都采取防尘措施后,还是会有一些微量的矿尘悬浮,所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呼吸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比较常用的呼吸防护可以选择工业防尘口罩或者防尘面具。
煤矿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由主管每年组织编制实施并定期对作业地点粉尘进行监测,定期对接触粉尘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生产中采取以上措施,来保证空气中粉尘浓度降到规范、规程标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