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象网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酒精消毒液禁止“进站上车”

   2020-04-24 1790
核心提示:4月20日,郑州东站,乘客正在通过安检,部分旅客出于个人防护考虑,随身携带含酒精的违禁品进站,造成安全隐患。 记者 聂冬晗 摄
 4月20日,郑州东站,乘客正在通过安检,部分旅客出于个人防护考虑,随身携带含酒精的违禁品进站,造成安全隐患。 记者 聂冬晗 摄

4月20日,郑州市民刘女士在郑州东站乘高铁到鹤壁出差,进站过安检时,随身携带的酒精消毒液、洗手液等被拦了下来。“这些个人防护用品不能带上车吗?坐高铁能保证安全吗?”刘女士疑惑地向记者询问。

刘女士的疑问不是个例。随着各地有序复工复产,火车站客流也逐渐增加。但部分旅客不了解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进站乘车流程,没有做好准备、留足时间,给出行造成不便;有的则出于个人防护考虑,随身携带违禁品进站。对此,记者采访了铁路部门,就目前“坐火车出门都要做好哪些准备”进行梳理。

禁止携带酒精、消毒液等

疫情防控期间,身边常备酒精已经变成很多人的习惯。“但酒精极易挥发,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携带上车会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确保广大旅客平安出行,在旅客进站安检过程中,各车站严格落实“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对旅客及行李进行“全覆盖”式检查,防止各类危险品进站上车。

其中,酒精类消毒剂、双氧水消毒液、含易燃物质的消毒剂、过氧乙酸消毒液、含氯消毒泡腾片、漂白粉、高锰酸钾消毒片等都是禁止进站上车的。由于免洗抑菌洗手液含有酒精成分,目前也无法通过安检进站。据统计,从2月份以来,郑州东站每天都查获酒精和消毒液30余瓶。

“值得一提的是,84消毒液是以次氯酸钠为主的高效消毒剂,具有刺激性气味,属于腐蚀性危险品,禁止携带进站上车。”上述负责人说,分装瓶中无法辨认成分的消毒液也不能通过安检,建议旅客随身携带有包装、有密封的酒精消毒湿巾、棉片等,以便擦拭双手、座椅等。

车站、列车全方位深度消杀

酒精、消毒液等个人防护用品禁止携带,坐火车出行如何保障安全?

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每日运营结束后,车站都会按规定对候车室、站台、检票口、售票厅、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全方位深度消杀,对旅客经常接触的自动取票机、电梯扶手、座椅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为旅客创造安全放心的候车环境。

在郑州东站,安检入口处放置了酒精回收桶和酒精消毒液、免洗洗手液,服务台、老幼病残孕候车区等处也放置了洗手液,旅客进站后如要手部消毒,可自行取用。

“虽然个人不允许带酒精,但铁路部门会对所有列车进行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列车发现发热旅客时,终到管内车站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全列车终末消毒,对隔离车厢使用的卧具备品、垃圾等进行消毒处理。所以大家尽可以放心乘坐。”郑铁疾控所工作人员说。

此外,各车站候车室等公共场所都会做好通风换气,普速列车加强通风,高铁列车利用空调系统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疫情发生以来,截至4月19日,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累计消毒动车组列车4171个标准组33368辆次、普速列车20871辆次,车站8577万平方米。

列车上做好防护听从引导

除了不要携带酒精和消毒液上车,旅客坐火车出行,还要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等,请预留充足时间检票进站。如果健康码或体温检测不达标,铁路部门将做好退票等工作,请这些旅客符合条件后再购票出行。

据悉,郑州东站在进出站口共设置固定式测温仪12台、手持红外额温枪60台。在出站层各显眼处,张贴、摆放返郑人员健康信息登记二维码,方便到站旅客快速进行信息登记,减少旅客出站的排队等候时间。

铁路部门提示,旅客乘坐火车时请全程戴好口罩,排队进站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座椅扶手、靠背、厕所门把手触碰后,不要直接接触口鼻眼;列车运行过程中,不要在车厢内随意走动,分散就座,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如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告知乘务员。(宋敏)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1elephant.com/news/show-22192.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582117289@qq.com。
 
更多>同类防护头条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防护头条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微信公众号:壹象网
微博:壹象网

鄂ICP备15023168号公网安备42010302002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