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停止统一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我们企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落实与保障,从政府代收、代拨变成了企业自主、自觉,给我们的感觉就相当于从硬约束、硬杠杠变成了橡皮筋、软弹簧,一下子就对企业的稳定与发展失去了底气。”这是自2021年3月15日开始,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对汉阴县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止统一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之后,调研走访建筑施工企业时收集到的“用户体验”。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实行建筑行业劳保统筹管理这个老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政策的取缔,是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的必然举措。如何把这件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县住建局拿出“三个衔接”作答,在“顶层设计”和“基层落实”之间搭建起了顺利过渡的桥梁。 政策衔接。6月初,在省市相关文件出台后,汉阴快速响应,及时将《关于加强建筑行业养老保险缴费用和养老保险费用计价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汉阴县房地产、建筑业领域予以转发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养老保险费作为建筑安装工费用项目的不可竞争费用要求,按照规定计价程序和费率计入工程总造价结算,不得在招标投标、工程结算中扣除,计价软件程序不容许有调整、扣除养老保险费用的功能”的政策条款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戴上“紧箍咒”,让建筑施工企业吃下“定心丸”。 工作衔接。坚持把清退结算摆在首要位置,把严把关口作为重中之重。对政策执行前,已统一缴入财政专户储存但尚未向建筑业企业返还的,按照缴费金额全部清退给缴费主体;对政策执行期内,建设项目已停止统一收缴,但该费用未计入工程总造价的,积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及时按照规定计价程序和费率计入工程总造价进行结算;对6月1日后新报建项目,从源头上介入、从根本上解决,在招投标环节将此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 机制衔接。全面建立健全建筑从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用溯源机制,从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上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建筑行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强化过程监管,从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环节入手,严格审查工程造价中是否列支社会养老保险费用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足额结算,切实保障建筑企业养老保险费用来源稳定。高举处罚利剑,对于恶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用或拒绝将养老保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通过对违法成本的“版本升级”,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让“好政策”实现“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