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的经验总结,到底劳保费还是福利费,看三点区别,再也不会混淆了。
经常会碰到有人对于这个问题很纠结,费用到底是劳动保护费还是职工福利费,即使都在一个部门办公的会计,有时意见也相佐。对于工作服之类的作为劳保费核算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一些打擦边球的支出该如何定性和区分呢?
区别一
看发放是实务还是现金补贴
劳保费是发给职工的劳保服装用品、安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所需要的费用。劳保费均须要实务发给,不准以任何形式的补贴或现金发放,否则就不属于劳保费了,而是职工福利费。
福利费既可以是实物发放,也可以以非实物发放。
区别二
看全体员工享有还是一线员工享有
炎炎夏季,一线员工工作环境艰苦,有些单位会经常搞一些慰问一线员工的活动,比如买些西瓜,买点清凉饮料等。这属于劳保费中规定的防暑降温用品,这里的防暑降温用品是真正的防暑降温用的。如果购买的这些防暑降温用品不管是后勤的,还是一线员工,均按照一定的标准发放给个人,这就不属于劳保费了,这就明显属于福利费了。
其实,慰问品不能按照福利费处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些慰问品用于一线员工后,并不是直接发给某个人,而是一个群体,每个人的具体消耗是多少也不知道。如果作为福利费核算,是没有办法统计每个人具体消费了多少金额的。
也许有人会说,我把费用记在劳保费就行了。其实不是这样简单,税务局在检查的时候,福利费和劳保费都是检查的重点,许多福利费是需要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局检查的时候,不管你会计是如何处理的,只看你业务的实质,也就是说,具体作为什么费用处理,对于税务局来说不看会计处理,人家只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不符合税法精神的,都会被要求进行调整的。
区别三
看是防护用品还是生活用品
劳保费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而不是生活用品。当然从执法的角度看,有时候很难区分,税务局执法的时候也是很人性化的,在这个方面并没有过多的对企业进行干预。比如单位给职工买的香皂,咋一看是生活用品,但实际上这些生活用品在工作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在会计处理上也没有办法进行有效的区分。不过,单位在购买这些生活用品用于劳保的时候还是要多慎重一些,考虑要充分一些,凭证附件要齐全一些,确保这些购买的生活用品确实用于生产一线的员工,税务局一般也都是认可的。
由于劳保费税法中并没有具体的列支标准,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性的劳保支出都可以据实列支,而福利费税前扣除受到工资总额14%的限制,所以有些单位就把一些应该列支福利费的支出放在劳保费列支,但是这样做,一旦被税务局查到,是必然会被要求进行纳税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