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接受各级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
(二)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熟知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三)必须接受电工作业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四)执行进入生产现场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班前、班中严禁饮酒。酒后严禁进入任何生产现场、从事任何作业或操作任何设备。
(六)按照要求准时参加班前会、岗前安全宣誓,如实报告个人的身体状况、休息情况、心理情绪等。
(七)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分工,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他人的设备设施,不得班中窜岗、脱岗、睡岗等。
(八)按要求参加危险辨识、危险预知训练活动,查找岗位危险因素,参与制定并严格执行防范措施。
(九)参加周安全日活动等,掌握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设备点检标准、设备检修维修标准、设备故障处置标准、生产故障处置标准、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作业标准。
(十)牢固树立“五荣五耻”安全价值观,践行“珍爱生命,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能安全”的核心安全理念。
(十一)严格执行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完毕后安全确认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未经安全可靠确认不得作业。
(十二)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状态、所用工器具符合安全标准和安全操作规定的程度、作业场地和物料堆放符合安全规范的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齐全完好的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情况等。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现场负责人及作业区汇报。
(十三)作业过程要正确操作、使用、维护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
(十四)作业过程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等,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无操作标准或单项安全技术措施不得作业,并立即报告当班班长。
(十五)作业过程要注意现场条件变化,作业条件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或遇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或停止作业。
(十六)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设施、作业场地、安全防护设施、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并清理现场。
(十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十八)参加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十九)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如实向作业区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处置,严禁隐瞒不报、迟报、谎报等。
(二十)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抢救,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