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应当按照鼓励创新和发展、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原则,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临时性、过渡性监管规则和措施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制定了《北京市人防工程新型防护设备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6月1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mfgcjdz@rfb.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7区11号楼,北京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2064098,15811017755
4.传真:010-62064096,010-62053600
5.登录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rfb.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民意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6.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