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暑袭来,防暑降温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群众监督职责,按相关规定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代表劳动者就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事项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单位为职工提供防护用品和休息场所,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协助和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对用人单位在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下的劳动保护措施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监督其整改。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通过向夏季露天作业的物流、电力、建筑、环卫等行业和存在生产性热源高温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培训、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清凉”等活动。积极拓展“司机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功能,重点帮助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解决“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如厕难”。
《通知》还指出,各级工会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防暑知识资料、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举办知识讲座、进行健康义诊、组织应急演练等形式,深入普及防暑降温相关法律法规,帮助职工掌握高温危害的防护措施。
(辽宁日报记者 刘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