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南全省已进入主汛期,如雨量过大可能形成洪涝灾害,灾区居民发生感染性腹泻、痢疾、伤寒和甲肝等肠道传染病的风险增加。另外,洪水淹没粪池、下水道等,导致动物尸体腐败,蚊蝇等各种媒介生物孳生,血吸虫、钩体病、乙脑等虫媒及自然疫源性传染病发生的风险也可能增加。湖南省疾控中心提醒,汛期要警惕以下传染病。
肠道传染病
肠道传染病是因人体进食被污染的水和食物,病原体经口腔进入肠道,并在肠道内繁殖、释放毒素,引起胃肠功能紊乱,导致人体健康损害的一类传染性疾病。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为主,部分伴有发热、头痛等症状,若治疗不及时可引起严重并发症,甚至导致死亡。常见的肠道传染病有霍乱、甲型肝炎、伤寒、细菌性痢疾等。
“病从口入”是肠道传染病的主要传播方式,此外还可以通过密接接触传播。
预防肠道传染病,要把好“病从口入”关,做好“三管一灭”(即管理好饮食卫生、饮水卫生、粪便卫生和消灭苍蝇)和个人卫生。
1. 注意饮食卫生
食物要煮熟煮透,不生食或半生食水产品和海产品;不食用腐败变质或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或生冷食物;加工和储存食品时要生熟分开,避免病原体交叉污染。
2. 注意饮水卫生
洪涝灾害易导致供水设施和污水排放系统破坏,水源易受病原体污染。不要直接饮用生水,应喝开水或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瓶装水或桶装水。采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作为临时水源时,一定要用漂白粉等含氯消毒剂先行消毒,煮沸后才能饮用。
3. 注意环境卫生
及时清理垃圾,清除积水,减少蚊子、苍蝇、蟑螂、老鼠孳生。必要时,可使用杀虫剂规范开展灭蚊、灭蝇、灭蟑、灭鼠工作。
4. 注意个人卫生
饭前便后要勤洗手,不随地大小便,衣被、用具要勤洗、勤换。
5. 及时就医
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血吸虫病
血吸虫病是由血吸虫寄生于人、牛、猪或其他哺乳动物体内的一种寄生虫病,人体通过接触含血吸虫尾蚴的水体(疫水),因血吸虫幼虫侵入皮肤而感染,可出现发热、腹痛、腹泻、咳嗽、气喘等症状,晚期可出现腹水、肝脾肿大等症状,俗称“大肚子病”。
在我国主要流行的是日本血吸虫病,钉螺是日本血吸虫的唯一宿主。血吸虫虫卵在水中孵化成毛蚴,毛蚴并不感染人,需先钻进钉螺体内寄生,发育、繁殖成为尾蚴,尾蚴经皮肤侵入人体进入血液而引起感染。
人感染血吸虫病的主要途径有:
生产性感染,如在田间从事农活、育秧、栽秧、收割、放水灌田、防洪排涝、捕鱼、捉虾、割草等。
生活性感染,如在有血吸虫的疫水中洗衣服、洗蔬菜、游泳、洗手、洗脚等。
可从以下几方面预防血吸虫病 ▼
1. 不接触疫水
不在有钉螺的湖水、河塘、水渠里捕鱼、洗衣、洗菜、洗澡、游泳等。
2. 做好个人防护
因生产、生活和防汛需要接触疫水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穿戴防护用具,如防水的胶靴、胶手套、胶裤等。
3. 保证安全用水
避免直接饮用生水,可通过煮沸或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以杀灭水中的尾蚴。
4. 及时就诊
接触疫水后,若出现发热、畏寒、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主动告知接诊医生接触疫水情况,以免延误病情。
钩体病
钩体病是由致病性钩端螺旋体所引起的一种急性全身性感染性疾病,属于自然疫源性疾病,在自然界中以鼠和猪为主要宿主。被钩端螺旋体感染的动物通过尿液排出病原体污染周围环境,人因直接或间接与带菌动物的尿污染的水体接触,钩端螺旋体通过破损皮肤或粘膜进入血循环,引起菌血症和中毒血症。
早期通常表现为“重感冒样”症状,出现畏寒、发热、头痛、全身乏力、眼结膜充血、浅表淋巴结肿大、全身肌肉疼痛特别是腓肠肌疼痛等症状,有的病例尚出现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部分患者早期得到及时有效抗菌素治疗后,即可痊愈,而另有部分病例发展到中期(约在起病后3~14日),将出现不同程度的器官损害,表现为鼻衄、咯血、肺弥漫性出血、肾功能损害、脑膜脑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