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土地框架合同》暨对外投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公司国际市场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出资4,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4亿元)在越南广宁省海河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1600万打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项目。公司拟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境外项目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1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境外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签署《土地框架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为积极推进越南年产1600万打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海河工业园区越南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框架合同》,公司将按照规划进程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
三、框架合同对手方介绍
1、名称:海河工业园区越南有限公司
2、性质:有限公司
3、关联关系:海河工业园区越南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合同合作方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四、框架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海河工业园区越南有限公司
乙方: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土地面积、位置
2.1甲方转让使用权的土地及土地上的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土地)位于越南-广宁省-海河县-广河镇、海河工业区,用于建设海河工业园区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生产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2.2土地编号确定在甲方和乙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的图纸(附件一)所标明的位置(属于广宁省人委会2021年07月12日签发的2252/QD-UBND关于批准广宁省海河县海河海港-海河工业区下属海河工业区1/2000分区规划的CN22号09.10号地块)。正式的面积和界线将按土地现场移交书确定。
2.3本框架合同确定09.10地块59,241平方米土地的交付时间为:2023年12月30日之前。双方先将09.10地块59,241平方米土地交付。在乙方因建设需要提前交付土地,而甲方可以满足的情况下,就可以提前交付土地。
3、其他条款
3.1乙方(投资业主——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海河工业园区投资的新公司(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成立之后,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移交本框架合同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给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并将由恒辉(越南)安全防护用品(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与甲方(海河工业园区越南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土地合同》。一旦替换完成,本框架合同即刻自动终止。
3.2双方保证严格履行本框架合同各项条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或者遇到困难,双方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将提交越南广宁省经济法院裁决,法院的判决将是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越南当地的法律法规、商业和文化环境等与中国存在差异,未来可能存在一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风险,后续实际运营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2、在境外进行投资尚需经过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备案及审批手续,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土地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