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暴露是指:①皮肤暴露:被肉眼可见的患者体液、血液、分泌物或排泄物等污物直接污染皮肤;②黏膜暴露:被肉眼可见的患者体液、血液、分泌物或排泄物等污物直接污染黏膜(如眼睛、呼吸道);③锐器伤:被确诊患者体液、血液、分泌物或排泄物等污物污染的锐器刺伤;④呼吸道直接暴露:在未佩戴口罩的确诊患者1 m范围内口罩脱落,露出口或鼻。
低风险暴露是指:①手套破损裸露皮肤,但未与肉眼可见的污物直接接触;②外层防护用品接触皮肤或头发,但防护用品上无肉眼可见的污物;③防护服破损,未发生肉眼可见的污物直接接触皮肤;④在确诊患者1 m以外或佩戴口罩的患者面前口罩脱落。发生低风险暴露可根据情况按个人防护用品异常处理流程进行处理,无需隔离,需自我监测症状,有症状时随时报告。
若为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按照本院职业暴露相关流程处置。
1 防护服破损防范与应急处理
1.1 防范措施
(1)穿防护服前应去除身上的尖锐物,以免在工作中造成防护服的损坏;
(2)穿着前要确认防护服的尺码是否适合,一般选择比自己日常衣服大一码的防护服,太大或太小都会造成工作过程中行动不便或意外挂坏、撕裂;
(3)检查防护服的整体完整性,如缝线处有无开裂等,有破损立即弃用;
(4)在穿好防护服之后,可通过上举双臂、弯腰、下蹲等动作,评估所选防护服是否合适,确保合适后方可进入隔离区;
(5)工作中关注防护服的完整性,及时发现开裂与破损。
1.2 处理措施及流程
发生防护服破损后,应尽快撤离隔离区,更换全套防护用品。处理流程如下:发现防护服破损→75%乙醇喷洒或速干手消毒剂涂抹破损处(喷洒或涂抹范围大于破损处直径的3倍)→告知同班人员→与同班人员交接工作→撤离隔离区→按流程脱摘防护用品→脱工作服→沐浴更衣→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穿戴防护用品后入隔离区。
2 手套破损的防范与应急处理
2.1 防范措施
(1)戴手套前应修剪指甲,指甲长度不超过指尖、不戴假指甲装饰指甲;
(2)选择型号合适的手套,检查手套的完整性,有破损则立即弃用,戴手套时,尽量避免过度牵拉;
(3)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范进行操作,避免直接接触尖锐物尖端,操作完毕,注射器针头、采血针等锐器应直接放入锐器盒内,避免二次清理;
(4)工作人员熟知本院血源性传播疾病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工作中随时检查手套的完整性。
2.2 处理措施及流程
手套破损有外层手套破损、双层手套破损、手套破损且有皮肤损伤三种情况,发现手套破损后,先评估属于哪种情况再决定处理流程。
(1)外层手套破损:发现手套破损→在相应区域实施手卫生→脱外层手套→手卫生→重新戴外层手套→进入隔离区。
(2)双层手套破损:发现手套破损→在相应区域实施手卫生→脱外层手套→手卫生→脱内层手套→手卫生→重新戴双层手套→进入隔离区。
(3)手套破损且有皮肤损伤:发现手套破损且有皮肤损伤→在相应区域的缓冲间实施手卫生→脱外层手套→手卫生→脱内层手套→伤口局部清洗、消毒、包扎(伤口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用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重新戴双层手套→按流程脱摘防护用品→脱工作服→沐浴更衣→接受专业评估与指导→预防用药(必要时)→登记、上报、追踪随访。
3 护目镜起雾的防范与应急处理
3.1 防范措施
(1)根据自己的脸型大小选择合适的口罩,正确佩戴防护口罩,注意检查口罩的气密性;(2)建议选用有防雾功能的护目镜;(3)戴护目镜前,做好防雾处理,可取适量洗洁精或碘伏用纱布均匀涂抹于镜片表面,静置晾干备用,佩戴护目镜前,用纱布将先前涂抹好并已经变干的洗洁精擦拭即可;(4)正确佩戴护目镜,拉紧护目镜橡皮固定好,避免大力呼气导致漏气到护目镜起雾。
3.2 处理措施及流程
当护目镜上的水雾影响视线而影响临床工作时,应当更换护目镜。处理流程如下:护目镜起雾影响临床工作时→在相应区域的缓冲间实施手卫生→脱外层手套→手卫生→取下护目镜→手卫生→戴外层手套→戴护目镜→进入隔离区。
4 防护口罩松脱或护目镜松脱的防范与应急处理
4.1 防范措施
(1)戴口罩前一定要检查口罩或护目镜的完整性以及松紧带的质量,有异常立即弃用;
(2)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在口罩型号不充足的情况下,用调整松紧带弥补,每次佩戴后应做气密性检查;
(3)正确佩戴防护目镜,调整护目镜松紧带,直至已经牢固。
4.2 处理措施及流程
当防护口罩松脱或护目镜松脱时,应当立即更换。
处理流程如下:(1)防护口罩松脱→告知同班人员→与同班人员交接工作→离开隔离区→按流程脱摘防护用品(摘掉防护服帽子后→手卫生→摘防护口罩→手卫生→戴新医用防护口罩→再按流程脱摘防护用品)→脱工作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穿戴防护用品后进入隔离区。(2)护目镜松脱→在相应区域实施手卫生→脱外层手套→手卫生→取下护目镜→手卫生→戴外层手套→戴护目镜→进入隔离区。
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
一、呼吸道暴露
缺乏呼吸道防护措施、呼吸道防护措施损坏时(如口罩松动、脱落等)、使用无效呼吸道防护措施(如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口罩)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被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手接触口鼻等。
二、处置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呼吸道职业暴露时,应即刻采取措施保护呼吸道(用规范实施手卫生后的手捂住口罩或紧急外加一层口罩等),按规定流程撤离污染区。
2.紧急通过脱卸区,按照规范要求脱卸防护用品。
3.根据情况可用清水、0.1%过氧化氢溶液、碘伏等清洁消毒口腔或/和鼻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后离开。
4.及时报告当事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和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
5.医疗机构应尽快组织专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包括确认是否需要隔离医学观察、预防用药、心理疏导等。
6.高风险暴露者按密接人员管理,隔离医学观察14天。
7.及时填写新冠肺炎医护人员职业暴露记录表,尤其是暴露原因,认真总结分析,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