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22日讯(通讯员 朱超)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招远市应急管理局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近日,招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加油站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加油员进行加油作业时未穿防静电鞋,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加油站未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鞋。
该加油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第28号第1档的规定,对该加油站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