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4年全市自助机具防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0855】),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42万元。经决策后中选1家供应商。服务期限1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序号
设备类型
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
报价要求
预估采购金额
1
自助机具防护设备
技术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折扣率≤100%(折扣率非下浮率,即结算价=最高限价×折扣率),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
42万
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工、售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若应答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价格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
(二)服务期限: 1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三)服务地址:金华市本级及各县市金融网点,具体地址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四)质保期:经验收合格后3年,质保期内免费保修所有零部件,保修期内免费更换,终身负责维修。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存在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应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3应答人需提供对应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2.4应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参选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标准和方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