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舟山市卫健委官网4月28日发布的名为《拍片时未给受检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小心被罚!》文章透露:岱山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近日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当地一医疗机构放射科2名受检者进行X射线影像检查时,均未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岱山县卫生健康局对该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理,并作出行政处罚。
据红星新闻不完全统计,从去年5月至今,全国约有20家医疗机构因“放射科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遭到行政处罚。记者4月30日就相关问题咨询了岱山县三家医院以及舟山市卫健委,多方均表示,不同放射检查的具体防护要求并不相同。
舟山市卫健委工作人员:
不同放射检查项目要求不同
红星新闻多次致电岱山县卫监局,但电话始终未被接通。记者以市民身份询问舟山市卫健委,一名接线的工作人员解释:“不同放射检查项目会使用到不同设备,因此要不要穿防护服,还需以具体情况来定。”
这名工作人员同时强调,医院中一些放射检查设备中,实际已内置防护挡板,具备一定防护能力,在这一情况下,患者穿防护服就并不具有强制性。因此,该工作人员提醒,患者就医前应进行咨询,按医生要求规范检查。至于涉事的是哪家医疗机构,对方称不便对外透露。
有多少医院在进行放射检查时,会提醒受检者穿戴防护服?红星新闻以市民身份咨询了岱山县多家医院。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的接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患者进行“核磁共振”检查,因设备没有辐射,所以一般不用穿防护服;岱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的接线员则回应称,做放射科检查是否穿防护服,需要在就诊时询问具体科室。
岱山县中医院的工作人员则指出,做放射科检查一般都会穿防护服,但这并非硬性要求。若患者有这一需求可自行向医生提出。
因放射检查未采取防护措施
一年超20家医疗机构被行政处罚
实际上,因放射检查未提醒受检者穿防护服被处罚的案例并不少见。红星新闻检索发现,云南腾冲市卫健局官网2023年7月21日发布通报指出,腾冲市查处1起医院开展放射诊疗,未为患者及陪检者佩戴必要防护用品的案件,涉事医疗机构被罚4000元。
安徽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20年7月10日,对马鞍山市中心医院南山分院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认定:该医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黄某未佩戴个人剂量计、DR机房内未见受检者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最终对该医院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5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徽无为市卫健委发布《2021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中通报的11家医疗机构,其中5家医院都因“放射科未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到处罚;另有1家医院则因“未按规定进行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被处罚。
据红星新闻不完全统计,从2023年5月至今,一年内已有约21家医院及民间医疗机构,因对放射检查时,未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被当地卫健局行政处罚。
▲医生为陪同拍摄X光片病患家属穿上防护服(资料图)
专家释疑:
多数放射检查设备已自带防护能力
据原卫生部发布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中指明,所谓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共分为四类: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
在具体防护措施上,《规定》中第九条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在介入放射学与其他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应配备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规定》第二十五条也指出,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是否所有人、所有放射检查都需穿戴防护服?就此,放射领域一位不愿具名的权威专家向红星新闻作出详细解释。
“患者最常接触到的拍CT、拍X光、做核磁共振、放射介入诊疗,这些都属于放射检查,但并非所有放射检查都会对健康产生威胁,因辐射剂量各异,所以不同检查产生的影响也不同。”该权威专家解释,如一次胸部X光检查的辐射约为0.025mSv;普通CT扫描约为10.6mSv。而PET/CT单次检查的辐射量则会控制在7至10mSv之间;核磁共振检查则完全无辐射剂量,因此进行该检查就不会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放射检查会对人体带来怎样的伤害?该专家指出,X线是一种高能量粒子,穿透人体时,会破坏人体的细胞功能和代谢,剂量不大时,人体能自行修复,如果X线剂量较大,会损伤基因,产生各种有害的生物效应。包括致癌,造血、生殖、遗传、生长发育、激素调节等损害。
“但并不是所有人,进行任何放射检查都要强制穿防护服。”这名专家分析认为,这还取决于受检者接受放射检查的频率、不同放射设备、受检者自身情况等有关。该专家告诉红星新闻,如受检者正备孕、哺乳期,非必要情况下医院通常会建议不进行放射检查;而如果是幼童、孕产妇、身体机能低下的高龄老人等群体,进行辐射检查是则会用铅制防护挡板进行射线阻隔。
该专家指出,因技术进步,目前大多数放射设备本身已具有一定防护措施,比如放射检查CT产生缩窄射线束通过的出口仅有10厘米左右,对人体产生辐射的范围已被控制的很小。因此在大部分检查中,如受检者并非短时间内频繁接受检查,辐射剂量一般是在安全范围。
“受检者大多一年内只做一次放射检查,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就能基本满足防护要求。即便是需要频繁接受CT复查的肿瘤患者,一年内累积的辐射剂量不超过100mSv也相对安全,并不会在检查后产生持续辐射效应。”这名专家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