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辖区内一物业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的办公室和锅炉房是使用聚苯乙烯彩钢板搭建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皆不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人员正在整改物业公司的锅炉房和办公室。 图源: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聚苯乙烯属于易燃材料,遇到火源后,不仅燃烧速度快,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危害到周边人群的生命安全,火灾隐患极大。”监督执法人员对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此次查封的彩钢板建筑总面积达300平方米,彩钢板内的填充材料为聚苯乙烯,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监督执法人员对该物业公司的办公室和锅炉房依法采取了临时查封措施,并指导该公司进行隐患整改。监督执法人员提示他们,在整改过程中,如果涉及切割、焊接等明火作业,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并按照动火程序进行报备,在施工现场配置充足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应急准备。
据了解,上述聚苯乙烯彩钢板建筑现已整改完毕,房顶材料采用了防火的彩钢岩棉板,屋内隔断全部拆除,重新更换为防火隔断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