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李佩霖)今年央视财经频道“3·15”晚会曝光了的“灭不了火的灭火器”问题,经调查发现这种“超低价灭火器”充斥着互联网购物平台,假冒伪劣厂家通过购物平台将各种型号假冒伪劣灭火器销售至全国各地。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工作要求,2024年4月至6月间,桂阳县人民检察院与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一同对辖区内大型小区物业、商超、培训机构等重点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走访调查,发现部分物业及商超存在网购低价灭火器的现象,且低价网购的灭火器存在灭火器3C标志轻易脱落、钢瓶生产日期和检验合格日期倒置、筒体爆破压力和充装总量误差不合格等问题,疑似假冒伪劣产品。综合调查走访的情况后,检察院向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对辖区内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商超、旅馆、居民区等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地方配置、使用疑似不合格消防灭火器的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并依法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消防救援大队立即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设置不合格消防器材的商家进行了教育和处理,并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消防器材、如何使用消防器材等消防安全知识传授给各个经营主体,针对消防隐患精准教授安全知识。
下一步,桂阳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消防安全问题,将维护消防安全公益工作由消防器材领域拓展至消防通道治理、电动车充电管理、防盗窗治理等领域,牢牢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桂阳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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