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焦作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工作,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和减少安全 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结合焦作市具体情况,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下发通知,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用品检测工作实施新规。
根据新规,自2016年1月1日起,凡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必须对安全帽、安全网等安全防护 用品进行检测。抽样规定,对新购置的安全网、安全帽,须提供一个抽样批次送检测机构检测(一个抽样批次包括安全帽3个、安全网密目网3片、平网3片);使 用过的安全网、安全帽现场抽样标准为10000平方米以下的施工现场抽检一次,超过10000平方米的施工现场每增加10000平方米(以内)增加一个批 次。
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把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关,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新购置的安全网、安全帽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使用前,须按规定 要求进行送样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现场。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发现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安全防 护用品时,应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测单位应遵循诚信和方便用户的原则,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测报 告,为受检单位提供可信、便捷的检测服务;发现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时,要及时上报市安监站。市安监站要加大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监督力度,对使用不合格安全 防护用品的施工企业以及拒不检测的施工企业,将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