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印发了《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支持煤炭行业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数量,督促和引导煤矿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意见》提出,鼓励煤矿企业积极减少井下作业人数,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具体来看,单班入井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煤矿应采取措施,将人 数降到1000人以内;生产能力在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应将单班入井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意见》要求各级煤矿安监部门加大对单班入井人数在 1000人以上煤矿的执法频次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