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象网

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微信关注
天下好货一手掌握

普及防护知识 做好安全防范

   2016-07-22 1950
核心提示: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针对当前道路客运事故多发,为了加强道路客运安全,市交通局就行业监管部门、运输企业注意事项以及乘客安
      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针对当前道路客运事故多发,为了加强道路客运安全,市交通局就行业监管部门、运输企业注意事项以及乘客安全防护知识进行宣传普及。
 
      乘客:做好安全防范
 
      夏季是市民出行的高峰期,乘坐客运车的乘客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司机、乘务员的安排,维护乘车秩序,保持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文明礼貌乘车。
 
      接受值勤人员对危险品的检查。禁止携带易爆物品,禁止携带武器、弹药,禁止携带放射性元素及容器,禁止携带腐蚀性及剧毒性物品,禁止携带易燃烧性物品。如携带有危险物品,或者发现怀疑他人有携带此类物品,应马上与司乘人员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行李要完全放在坐椅上方的行李架内,防止意外掉落。全程系上安全带。如果客车运行过程需要在车内行走,注意扶好,以免因颠簸或客车突然变速而发生意外。
 
      车门附近设有供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车内及车外应急阀,紧急时,打开应急阀防护罩,按照阀门指示方向旋转阀门,然后向外顺势推动车门即可开启。紧急情况下,还可使用两块车窗中间的逃生锤,击碎除前风挡之外的车窗玻璃进行自救,正确的击打位置是车窗的四角和边缘,也可以通过客车顶部撤离舱口及时撤离。
 
      客车上的灭火器一般放在司机坐椅和上车门的附近,使用时请先拔掉保险销,用手握压喷气开关,对准火苗根部喷射。
 
      当紧急情况发生时,要保持冷静。及时拨打110、119、120等求助电话;积极使用上述提示的安全工具和方法进行自救、互救;自救或互救过程中听从司乘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发生紧急情况时,第一时间撤离到安全区域,以免受到次生事故的伤害。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提示,所有安全装置,仅供紧急状况时使用,非紧急状况请不要随意碰触和使用,特别是救生锤等设施不要擅自拿走,以免发生危险时,造成更多的伤害。
 
      运输企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防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就是严格自律、排除隐患。
 
      客运企业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不符合许可条件特别是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要被责令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测及行车记录检查,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营运车辆要被强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严把营运驾驶员资格关,对所有营运车辆驾驶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严格考试,不符合资格的营运车辆驾驶员一律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驾照已被交警部门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坚决不得从事客运车辆驾驶。
 
      客运企业要做到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同时,客运企业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司机要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行业监管部门:严格把关法不容情
 
      行业监管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年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制、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要切实承担好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把关,在对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时,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行业监管部门还将理清四个清单,包括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
 
      当前,做好道路客运安全工作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互联网转载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1elephant.com/news/show-5945.html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582117289@qq.com。
 
更多>同类防护头条
  • admin
    加关注0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防护头条
点击排行
信息二维码

手机扫一扫

快速投稿

你可能不是行业专家,但你一定有独特的观点和视角,赶紧和业内人士分享吧!

我要投稿

投稿须知

微信公众号:壹象网
微博:壹象网

鄂ICP备15023168号公网安备42010302002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