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早非新闻,令人深恶痛绝。公安、工商、工信、质检等多部门联手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犯罪分子也利用高科技,紧跟社会热点,精心设计骗术,步步设套,令人防不胜防。因此,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在技术层面上对犯罪环节进行监控和管理就显得有尤为必要和紧迫。清华大学一教师被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信诈骗骗走1760万元、准大学生徐玉玉之死、以及多起后果严重的电信诈骗案也再次提醒我们,电信诈骗不是“小儿科”,每个人都有可能上当受骗。
重拳打击电信诈骗,就是要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首先,要加大问责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和运营商的责任意识。领导干部和运营商对政策的态度往往影响着政策的落实效果,因此,在严肃问责上应更加注重对这部分少数的问责,以此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进政策落实。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等部门应严格把好开户关、审查关,认真落实账户实名制、不法账号举报冻结查封等制度,对涉及资金转账等敏感短信及时发出安全提醒。比如,银行对所有的个人或机构账户金额的异常流动都有明确的监控,即便骗子能够骗取受害人资金,但对于电信诈骗这样的事情,受害人一定是多人,资金转入和转出,都是多批次,并且都体现为单次性资金流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大大降低监控难度和监控成本,重点是所有的银行都是否能够严格监控。其次,电信诈骗活动猖獗,也与违法成本低有直接关系。犯罪分子只需要建一个假网站,租一个电信服务器,购买一些电话号码,办理几张电话卡和银行卡,就可以实施犯罪活动。由于电信诈骗不受地域和空间限制,使发现、跟踪和抓捕有很大难度,破案成本非常高。即便破案,处罚程度还不能足以震慑违法分子——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基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诈骗案立案的标准为3000元至1万元。在电信诈骗犯罪面前,这一规定仍存在不足。毕竟,受害人往往分布广泛,且单次报案数额多难达到立案标准。第三,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的漏洞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电信诈骗者的嚣张气焰。电信诈骗离不开对被害人信息的收集,信息的详略直接影响着诈骗的方式和成败。当前,我国除《刑法》和《民法通则》关于个人隐私的条例外,尚未出台这类专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还停留在原则层面上,缺乏操作细则,并且对于泄露责任人缺乏明确的制裁规定。
在电信诈骗泛滥成灾的大环境里,没有人能置身事外。因此,每一个人都要提高防范意识,在公安机关、银行业、电信公司等相关部门的良好协作下,在法律约束与公众监督的合围之下,共同编织一张可靠的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