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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非法持枪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2017-04-20 1690
核心提示:者20日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于日前破获一起非法持枪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依法收缴国
 者20日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于日前破获一起非法持枪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依法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锦鸡死体1只,猎捕工具单管猎枪1支,步枪弹11发、猎枪弹18发等,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4月10日14时45分,永平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永平县金光寺自然保护区内的山上听到枪声,怀疑有人打猎。”接警后该局立即出警前往调查处置。经初步调查后,确认犯罪嫌疑人已经再次进入保护区内猎捕野生动物,办案民警立即在犯罪嫌疑人出入金光寺自然保护区路口处设卡实施抓捕。当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江某某、陈某某二人骑摩托车从保护区内驶出,民警立即上前拦截排查,但犯罪嫌疑人见民警拦车便驾车冲卡逃避检查,两人仓皇逃窜回陈某某家中,迅速将涉案枪支藏匿,在拦截未果后办案民警赶到陈某某家中,将二人现场控制,并在陈某某家大门口左侧墙脚砂石料堆中现场查获单管猎枪1支、猎枪弹药2发,在陈某某家房后50米处场地处,江某某所有的长安之星微型车手套箱及后备箱内,查获步枪弹11发、猎枪弹16发、铅块323块、白腹锦鸡死体1只。

经对江某某、陈某某依法进行询问后,二人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江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永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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