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校园贷出现的诈骗行为,央视《新闻1+1》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使得校园贷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甚至有人列出了校园贷的“原罪”。对此,小编想说的是,为了不再有大学生“羊入虎口”,或许需要构建大学校园安全环境。
4月20日下午,湖北省教育厅召开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落实李克强总理“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的重要指示和省委书记蒋超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的要求,提出从即日起集中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开展学校安全“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部门联动、多措并举,为学生织起一张安全网。
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全省中小学校近期要集中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高校要及时向学生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介绍突发溺水事故应急处置方法。教育部门还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在事故易发多发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针对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日前,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会上,省教育厅进一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机构,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学生身陷“校园贷”陷阱怎么办?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立即开展调查摸排,对于已发生的学生不良借贷,高校要积极介入,会同相关部门联动处置。对于影响到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学校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避免出现极端状况。对于在学校及周边非法从事“校园贷”业务宣传、推广的,要及时报请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对参与宣传、推销、组织非法借贷行为的师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此外,还将开展校园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治理,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食堂;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切实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度、随车照管人员指派制度等,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黑校车”整治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校园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开展心理健康专项教育,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为了将工作落到实处,省教育厅建立了严密的责任体系,还将对各高校和各地开展“6+1”专项治理和专项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教育部门也将对辖区内每一所学校检查到位,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一个学生的死亡,对一个学校来讲,可能只是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但对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来讲,是百分之百,是毁灭性的,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 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说,“全省教育系统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生命的强烈敬畏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据了解,省教育厅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不仅每月对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公布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履职尽责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学校评先、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教师的表彰和职称评定挂钩,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会议透露,我省将制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专项督导,落实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把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还将出台《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工作问责机制,对学校安全工作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