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大街上逛着商店,放松心情,看着风景,却不知有成千上万的人在本该记录街景的监控中看着你。你对无处不在的眼睛毫不知情,你的一举一动却也成了看客们眼中用来消遣的街景。没有人愿意生活在别人的监视中,但成都这些摄像头为觊觎别人隐私的“恶魔之眼”,防不胜防,让人胆战心惊。
我们都对著名电影《速度与激情》中的“天眼系统”有着很深刻的印象,如今的大街小巷的摄像头虽然赶不上“天眼”的发达,但也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安、交通部门用它来监控违法行为,百姓个人也可以安装摄像头起到防盗作用。摄像头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便利不言而喻,但是不管怎样,它都不能成为偷窥别人隐私的“秘密武器”。
“被直播”是商家对于客人隐私的不尊重。商家在自家门前安装摄像头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在顾客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他们的言行暴露在网络世界的众目睽睽之中这是对于客人个人隐私的极大的不尊重。直播是商家自己的权益,通过直播来为自己增加人气增加影响力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商家朋友能不能给配合你演出的“演员”们做好明确的提示,再决定是否愿意帮助你来“本色出演”呢?
“被直播”是直播平台被利益遮住了良心。作为一种新兴媒体,网络直播正在如雨后春笋一样走进人们的生活当中。各家直播平台在竞争中也是格外激烈,所以,一些直播平台为了吸引用户群,增加访问量,提高人气,就把自己的触手伸到了大街小巷的摄像头上。在利益的驱使下,群众的隐私在他们的眼里也就变得无足轻重,甚至在审查过程中有意回避了这些侵犯隐私的行为。别人在看着直播刷着礼物,双击“666”时,有良知的公民都会从内心里给他一个差评。
“被直播”还暴露出了法律对于侵犯个人隐私的处罚不够重。我国的法律对于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保护还不够全面,对于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是如隔靴搔痒一般,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法律上硬不起来,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也就难以真正挺起来。因此,我们的法律急需进一步完善,来为个人隐私撑起一把保护伞。
如果还有公德,请关闭那些别有用心的“电子眼”,如果还有良知,请别把别人的隐私当成娱乐消遣的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