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召开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辽宁建设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做好今后五年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这是在辽宁振兴发展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努力打造实效更强、领域更广、水平更高的平安辽宁。
过去五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平安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安排,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有力推动了平安辽宁建设。然而,我们也要看到,今日辽宁,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转型,各种矛盾易叠加、多牵连、燃点低;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平安的需求水涨船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渗透,“平安”的内涵和外延更在不知不觉中刷新着我们的认知……总之,我们正迎来发展黄金期,但也步入了问题凸显期。已知的、未知的,显性的、隐性的,一系列影响安全稳定的新风险、新挑战、新考验在时代浪潮的裹挟之下迎面而来。我们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任务艰巨繁重。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不断开创平安辽宁建设新局面,我们必须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努力保持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维护公共安全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在细和实上下功夫。要准确把握社会治理规律和阶段性特征,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资源整合,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加大社会治安整治管控力度,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顽瘴痼疾,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持续地打。建立完善奖励激励和保障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成为发现问题线索的“千里眼”“顺风耳”。
社会矛盾往往有一个从萌芽到成势的过程。检验社会治理水平高低,要看社会矛盾爆发后的应急处置能力,更要看常态情况下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维护稳定工作迈入依法治理轨道。把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引发不和谐因素的源头性事件。持续推进突出矛盾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多措并举、协调配合,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风险防控是一个动态博弈过程。一旦防控风险不力,极易引发社会动荡。要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金融稳定、劳资关系、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风险防控,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综治维稳目标管理,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察事项,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的发生。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时刻绷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麻痹大意。要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整治,坚决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用最严格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用最严肃的问责改变监管单位履职的宽松软,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让我们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深入细致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辽宁建设各项工作,使人人更安心、舒心、顺心、放心地在这片土地上安享幸福、创造财富、追逐梦想。